汪应辰(1118-1176),初名洋,字圣锡,信州玉山(今江西省玉山县)人。南宋官吏、诗人、散文家。生于宋徽宗政和元年,卒于孝宗淳熙三年,年五十九岁。
汪应辰幼年聪慧,被称为神童,他5岁即能读书,对对联不加思考,语惊众人。因家境贫寒,常从他人处借书,读书过目不忘。中状元时,年仅18岁。高宗在殿试时问以吏道、民力、兵事。汪应辰答以为治之要以至诚为本,“治道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行有不得,皆反求诸己。吾(指皇帝)之一身即正,则天下心悦而诚服。若风草之必偃,自然之理也。”“得十人之心者,可以将十人,得百人之心者,可以将百人,得千万人之心者,可以将千万人。”“而天下之心亦未易服也,刑威不可得而制,权势不可得而胁,惟人主力为善,勤于进德,始足以服其心尔。”高宗读了他的殿试策,以为是个老成之士,唱名时见是个年轻人,非常惊诧,遂赐名应辰,授镇东军签判。召为秘书省正字后,因上疏忤怒秦桧,被贬谪长达十七年之久。汪应辰出仕后,曾拜张九成为师,张九成被贬,没人敢与之交往,只有汪应辰时常前往慰问。张九成的父亲去世时,汪应辰照样不远千里前往吊唁。
绍兴十七年,汪应辰通判袁州时,前宰相赵鼎被秦桧-至死。其家属扶丧经过袁州,一路之上没人敢出面相助。到了袁州,汪应辰则公然作文祭奠,又借给赵家兵卒,帮助赵鼎的儿子护丧。为此,他被指为赵鼎的死党,幸有胡寅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说汪应辰曾受知于赵鼎,写祭文表示悼念乃人之常情。秦桧见公论如此,方才罢手。
秦桧死后,朝廷召汪应辰为吏部郎官,迁右司,任秘书少监,迁权吏部尚书,权户部侍郎兼侍讲,任内裁减冗员,推崇节俭,并多次上疏言事,连乞补外。不久,以敷文阁直学士为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政绩卓著。几年后,入为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因勇于任事,敢于兴利除弊而得罪权贵,以端明殿学士知平江府,仍屡遭-,遂以病为由,力请致仕。淳熙三年(1176),病逝于寓所,享年59岁,谥文定。
汪应辰待人温和,遇事有主见,为官刚毅,正直敢言,不避亲疏远近,好贤乐善。在翰苑二年,所撰制诰,温雅典实,人称其为“玉山先生”。
著有《文定集》二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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