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圣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副镇长、首席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所所长,1957年3月出生,1979年3月入党,高中文化。
杨斌圣同志1983年从部队退伍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他始终恪守“一心为百姓解忧难”的工作准则,30年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00余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代理民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500余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万余次;其中有效地防止和处理了恶性案件、群体性、突发-件320件,防止因矛盾纠纷非正常死亡100余人次,无一起矛盾纠纷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为刑事案件和-事件,使众多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反目成仇的邻居握手言和。多年来,他远赴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等地,为农民工争回经济损失累计35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被当地党委、政府称为“和谐卫士”,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判官”。他总结提炼出一套“六七八”工作法,在全县成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杨斌圣群众工作室160个,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杨斌圣同志1999年、2010年两次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司法所长,2009年、2011年两次被评为江西省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江西省司法厅授予一等功,2010年被评为江西省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江西省道德模范、江西十0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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