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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 [公元1130年-1200年,南宋哲学家]

时间:2020-08-24 上饶市浏览量:470

朱熹,字元晦,后改仲晦,号晦庵,别称紫阳,江西婺源人,生于福建尤溪。父朱松于宋宣和五年(1123年)任尤溪县尉,任满寄居于该县水南郑安道馆舍。建炎四年(1130年)九月十五日,朱熹出生。朱熹自幼聪敏好学,7岁,随父母迁居建州(今福建建瓯)。14岁时,遵照其父临终嘱咐,投奔崇安县友人胡宪、刘勉之。胡、刘视朱熹如子侄,安排生活,热情教诲。刘勉之还将女儿嫁给朱熹。
绍兴十八年(1148年),朱熹登进士。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出任泉州同安县主簿,任上常向学子、生员讲圣贤做人处事的道理;又倡建经史阁,收藏书籍以供阅读;在公事余暇,探索佛、老及各家哲学思想。3年任满,回崇安武夷山中,建中山堂,讲学著述,曾步行到延平,向其父同窗李侗请教。绍兴三十年(1160年)冬,朱熹第三次拜见李侗,被李侗收为门生。朱熹的“逃禅归儒”,即直接受李侗的启发。朱熹受李侗的指教与影响,承袭“洛学”正统,奠定了理学基础。
隆兴元年(1163年),宋孝宗诏求各方臣民意见。朱熹上奏章叙述施政过失,认为“帝王之学,必先格物致知,以极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纤悉毕照,则自然意诚心正,而可以应天下之务”。意图用理学来推行政治。次年十一月,朱熹与孝宗奏对于垂拱殿,认为:宋与金有不共戴天之仇,主张抗金,反对和议。
乾道三年(1167年),朱熹应长沙岳麓书院主持的邀请,前往讲学,持续两个多月,开启书院会讲制度的先河。乾道七年(1171年),因母舅丧事回故里,顺便查访其父衙署旧址,并亲书“韦斋旧治”,刻石立碑纪念。乾道九年(1173年),尤溪县重修学宫,朱熹撰写《重修尤溪庙学记》,题书“明伦堂”,制匾悬挂于学宫正堂。此后,天下学宫匾皆摹此刻制、悬挂。
淳熙二年(1175年),吕祖谦邀请朱熹、陆九渊兄弟等到江西信州(今江西铅山),参加学术讨论。朱、陆进行一场方-的争论,不欢而散。是为影响很大的“鹅湖之会”。淳熙五年(1178年),孝宗降旨授朱熹为知南康军兼管内劝农事,朱熹屡辞不就。后经吕东莱等相劝,于次年三月到任。适逢大旱,立即兴修水利,灾民生活得以改善。次年十月,朱熹督促星子县令王中杰等人,重建白鹿洞书院,置办学田,供养贫穷学士,亲自订立了较为完善的学规即著名的《白鹿洞书院揭示》。淳熙八年(1181年),朱熹邀陆九渊到该院讲学,所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章,朱熹认为非常好,把其讲义刻在石碑上。
淳熙十五年(1188年)十一月,朱熹再次向孝宗上万言奏章,提出正心、辅翼太子、选任大臣、振举纪纲、变化风俗等建议,进言殷切。但因触及当政权臣利益,被弹劾为“假道学”,仍无法参政。次年,因朝政更加衰败,各种矛盾激化。朝廷为拉拢人心,于十一月诏命朱熹从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的闲职提升为知漳州。绍熙元年(1190年)四月上任后,朱熹刻印“四书”、“五经”,广为流传;禁止妇女当尼姑,废除淫祠秽庵;奏请朝廷免去漳州各县原上缴的无名赋共700万缗;还减掉郡内总制钱400万缗,以减轻百姓负担。曾奏行《经界法》,但未获实行。翌年,朱熹返回建阳,移居考亭,聚徒讲学。
宋绍熙五年(1194年),朱熹任湖南安抚使,再度到潭州,百姓扶老携幼,争相观看,道路为之阻塞。朱熹上任后重整岳麓书院,重新聘请教师黎贵臣等,贯彻自己教学思想,并把《白鹿洞书院教条》颁布于岳麓书院,成为该院正式的学规,是为书院发展史上一件大事。同年八月,朱熹被举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此间曾上 书宁宗,指斥宰相韩侂胄窃权害政,宁宗不仅不听,反而罢朱熹的官,任侍讲仅46天。朱熹被罢官后,回建阳考亭,专事讲学,不再过问政事。然而,在随后的几年中,韩派斥道学为伪学、朱派为逆党;朱熹门人被流放或-,人称“庆元党祸”。
朱熹为官9年,讲学传道40多年;亲手创建云谷、寒泉、武夷等书院;著有《四书集注》、《周易本义》、《西铭解》、《太极图说解》、《诗集传》、《楚辞集注》等五六十部。对“四书”、“五经”逐字推敲,有独特解释,是一位好学不厌、诲人不倦的良师。师生情谊亲密无间,令人感动。朱熹讲课时,反复提醒,绝不含糊。门生黄榦称:朱熹一天不讲学,就感到不快活。课后,朱熹常与学生流连忘返于林泉山石之间,日落才归。朱熹主张:8岁入“小学”,15岁入“大学”。认为儿童可塑性很大,理解力却较差,“小学”应注重行事的训练,“大学”教育应注重理论探讨。强-育方法应“循序渐进,熟读深思,虚心涵养,切己体察,著紧用力,居敬持志”。其“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及以“居敬”为主的学说,为以后历代统治者所奉行。朱熹还注重师表和环境对学生的潜移默化。
朱熹在哲学上发展了二程(程颢、程颐)关于理、气关系的学说,集理学之大成。认为:“理”、“气”不相离,但“理”在先,“气”在后。“理”是物质世界的基础和根源,无“理”就没有世界万物;即使山河大地都毁灭,“理”仍存在。又主张“理一分殊”,认为“理”体现在万事万物中,万事万物是“理”的具体体现;强调“天理”与“人欲”的对立,要求人放弃“私欲”而服从“天理”。
朱熹哲学思想属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也有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因素。朱熹吸收当时的科学成果,提出对自然界变化的某些见解。如认为天地未分时,只有阴、阳二气,二气矛盾而生水、火,再化出天、地、日、月、星辰;指出,地在中央,日、月、星辰在地的周围,反对天高地卑的传统说法。登武夷山时,看到山上有螺蚌壳化石、鱼化石之类,认为:此化石即旧日之土,螺蚌、鱼即水中之物,低下的变而为高,柔者却变为刚。这些认识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朱熹还认为,天下事物都是有对应的,形而上对形而下,有上便有下,有高便有低等等;对事物内部的矛盾、变化、发展而且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辩证过程,也有初步认识。朱熹认为:“治国、平天下、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只是一理。”主张在思想上、行为上实行封建的伦理道德,教人安于封建社会秩序。在政治上主张“以口数占田”,防止大官僚、大地主兼并土地;清量土地,实行赋税的公道负担;实行“社仓”政策,减轻农民受0剥削等等,藉此调和社会矛盾,集中力量抗金,挽救民族危机。
朱熹在福建留下的书铭、诗文、墨迹甚多。庆元六年(1200年)农历正月,朱熹作《聚星亭赞》。三月初,为诸生作《太极图说》、《西铭》。三月九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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