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美(1919—1946)又名王瑞庭。枣庄市郭里集乡前小湾村人。汉奸。1939年参加中共在临、郯、费、峄四县边区举办的干部训练班受训,结业后派往党领导的朱玉相部任排长。 1939年底部队编为八路军一一五师峄县支队,在二中队任排长。 1941年1月,抱犊崮山区抗日根据地形势恶化,他丧失抗日胜利信心,带领全排战士28人携轻机枪1挺、 步枪26支投降了敌人,编进汉奸杨贵岭部,先为峄县第三警备大队第三中队长,并兼任税郭乡伪乡长,驻防税郭,不断配合日军对根据地进行“扫荡”,成为日军枣庄据点东部的屏障。1943年,任伪峄县第三警备大队副大队长兼第三中队长。 1944年杀人血案有40起之多。1945年2月13日,指挥伪军围攻黄山涧村, 杀害抗日民兵11人,全村房屋被烧光,烧死牛羊200余头,抢走粮食6000余公斤。 同年4月,洗劫玉皇庙、楼子、曹崔、东西马庙等十余村庄。由于-有功,被日军委任为峄东剿共司令,队伍已达千余人,成为枣庄峄县地区最有实力, 最顽固的汉奸武装。1945年8月,日军无条件投降,王继美率队进驻枣庄,拒绝向八路军缴械投降。他威逼枣庄0,为其制作军衣,0会长周灿章有异议即遭杀害。由于王继美横征暴敛使枣庄众多商人倾家荡产,市场萧条,民心惶惶。10月3日凌晨4时, 王继美出动全部兵力,在日军200余人支援下,围攻山东军区警卫第九旅第十七团驻防官地的部队,杀害十七团四、九两连干部战士5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官地惨案”。1945年底,王继美任国民党第十九集团军第三十二纵队司令。 1946年1月,国共停战协议签订以后,不断向解放区挑衅,开枪开炮,甚至施放毒瓦斯, 使解放区军民死伤60余人。3月,派人夜袭郭里集,杀害妇联主任崔成芝。5月21日下午6时,派便衣特务伪装市民殴打中共二十二执行小组谈判代表甘重斗致重伤, 破坏停战协定。 5月22日枣庄10万市民与鲁南解放区6万工会会员、3000名铁路职工联合电呈山东军政-,恳请陈毅军长、黎玉主席下令,迅速消灭王匪, 为民除害。1946年6月9日下午5时,山东野战军第七、八两师奉命发起对盘踞中兴公司王继美匪帮的进攻。王匪部队因抵不住我军的猛烈进攻,遂向西突围,逃跑至黄风口时被击毙。《大众日报》于1946年3月30日载文,揭露了王继美投敌后的种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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