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敬之 (1924~)
笔名艾漠、荆直。山东枣庄台儿庄区涧头集镇贺窑村人。中共党员。1942年毕业于延安鲁艺文学系。历任鲁艺文工团创作组成员,华北联大文学院教师,中央戏剧学院创作室主任,《人民日报》文艺部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兼文学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代部长。中国文联第四届委员,中国作协第一、二、三、四届理事及第三届副主席、-书记、第五届名誉副主席,中国剧协第三、四届常务理事,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全国第七届人大常委。20世纪40年代开始发表作品。著有《贺敬之文集》,诗集《放歌集》、《贺敬之诗选》,评论集《贺敬之文艺论集》、《贺敬之谈诗》,长诗《回延安》、《放声歌唱》、《雷锋之歌》、《中国的十月》,组诗《乡村的夜》,歌词《南泥湾》等。歌剧剧本《白毛女》(参加执笔)获1951年斯大林文学奖金。
半个多世纪以来,贺敬之以自由体新诗创作起步,以新歌剧创作成名,以政治抒情诗的创作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走过了漫长的人生道路。这是一个真诚而坚定的革命者的道路,一个质朴刚毅的战士的道路,一个始终与祖国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革命剧作家、社会主义诗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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