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晓塘(1916—1966)原名万兴诗,字效唐,后改为晓塘。齐河县大黄乡生官屯人。原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出生于农民家庭,10岁入本村私塾读书。后考入惠民乡村师范学校。在惠民乡师,他积极参加读书会,研读《新经济大纲》《政治经济学》 《资本论浅说》等马列书籍,逐步接受了共产主义思想。1937年9月在惠民乡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到长清县坦山筹建抗日武装。1938年春、夏间,任中共长(清) 肥(城)平(阴)联合县委书记,8月任中共长清县委第一任书记。不久,调离长清县,先后任中共东平、阳谷县委书记,泰西区抗日游击第四大队中队长、大队副、教导员,鲁西区党委社会部科长,鲁西行署-长,冀鲁豫边区党委社会部长兼-长等职。1946年4月被选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委员。1949年—1956年,万晓塘先后任天津市-副局长、局长。他严格按照党的政策, 审慎处理各种案件,严格把握政策,以法量刑。1956年7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他任人唯贤,恪尽职守,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力避个人独断专行。1957年整风反右中, 他主张“不乱扣帽子、 乱打棍子,不矬子里面选将军”,避免了“扩大化”错误。1966年,“文革”开始后,于9月19日夜猝发心脏病离世。后被诬为“畏罪自杀”。1976年,中共中央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中共天津市委为他召开追悼会,称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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