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照坤(1891~1976),字厚甫,鱼台县张黄镇樊庄村人。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参加抗日活动。1938年1月,任鱼台县抗日司令部第二大队大队长,7月,任鱼台县抗日自卫总团第三营营长。他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先后收编活动在南阳湖一带的监保森、胡玉振等小股武装,为八路军输送兵员1300余人。
1943年,日伪对鱼台游击区-严密,致使军用物质奇缺。樊照坤冒险打入济宁,通过关系买通伪 局有关人员,购置到大批 弹、医药品,从大运河源源不断运回鱼台。1947年9月,国民党"还乡团"将樊照坤、樊维善叔侄二人逮捕,扬言不杀不解心头之恨,樊照坤义正辞严:"我是共产党的干部,组织抗日武装,坚持抗日,何罪之有?"由于他深受群众拥护,入狱后,各方人士探监者络绎不绝,做敌人也一是不敢动手。后经多方营救,终被释放。
建国后,曾任鱼台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副主席、县政府民政科长。1957年当选为金乡县副县长。1964年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文革"中,樊照坤受到冲击,但他始终相信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持了革命晚节。1976年1月病逝,享年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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