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英(1929-1959),女,中共党员,山东省莘县人。
1956年,张秀英响应党开垦荒原的号召,说服丈夫,从山东省莘县来到黑龙江省青冈县新村。她战胜了气候不适应、生活不习惯、生产不熟悉的种种困难,带领家乡父老搞生产,旗帜鲜明地 了返籍风,赢得了群众信任。从1957年开始,她担任新农管理区妇女主任,并被选为青冈县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和青冈县第二届人代会代表。
1959年2月28日下午,安达县境内草原起火,直向新农管理区一号村扑来。这时,正在干活的张秀英便带领社员前去救火。经过一场战斗,火熄灭了,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保住了,但张秀英却因烧伤过重,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牺牲时年仅31岁。
张秀英牺牲后,县委、县政府召开了追悼会。《青冈报》刊登了悼词,发表了社论,还开设了向张秀英学习的专栏。县评剧团也演出了评戏《张秀英》,省级刊物《宣传鼓动》还以连环画的形式宣传了她的事迹。(青冈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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