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仪书(1922~1949),绰号“大黄”,南定镇崔军村人。
1943年,王仪书参加伪淄川县三青团武装(国民党地方武装),在保安第三中队当兵。1945年12月他被编到淄川县三青团四中队当兵;1946年5月,他又窜至昌乐,参加了顽八军第一师谍报组,随即返回淄川县团部,在伪三区署(驻南定站)为敌效劳。同年10月,王仪书任崔军镇伪乡队副;1947年2月我军解放淄川时,他带领12名乌合之众逃往济南。同年8月蒋军进犯淄川时,他又带队潜回,匿居在后南定村,经常出没于郭辛、大旦、小旦及崔军各村。此间,他不仅追随日伪军杀害抗日军民,而且还绑架无辜百姓,借以00钱财。
1947年6月25日,我土改工作队在后南定村张慎祥院内召开联五村群众斗争地主大会,王仪书趁机带领几个匪徒向会场投掷了十几枚手榴弹。当场炸死炸伤数十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血案。同年9月的一天晚上,王仪书一伙在岳店村东的大路上,拦路劫去我地下生产组两辆满载瓷器的马拉胶-车,先将5名押车人员绑架到附近山上枪杀,后将瓷器、马车及牲口变卖了分赃自肥。10月伪乡队住在贾庄,王仪书指示部下将店子村魏克栋之父抓去,枪挑其腹而杀害。同月,一伪保长向王仪书报告说,南定村有三个妇女暗中给八路送情报。于是王仪书连夜带队前往南定将三个妇女杀害。
1948年3月,王仪书配合蒋军在淄川城北一带进行骚扰时,被我商河军区一区干部(姓名不详)用枪击折他的一条腿。此后伤腿久治不愈被截肢。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血债累累的王仪书拖着一条腿,以经商为名隐藏在十二马路。后来被识破检举,公安机关于1949年农历正月,将其捕获归案,于7月7日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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