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法(1922—1951)淄川县九区南韩村(今属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人。华东野战军一级人民英雄。童年时同祖母沿街乞讨,后当过矿工。1944年10月参加八路军, 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7月章丘阎马峪战斗中,在头部受重伤的情况下,两次爆破敌围墙,直至将敌全部歼灭。被评为二级战斗模范,并立大功,在营级选模会上获甲等战斗模范称号。1948年任某部特务团三连三排排长。在开封战役中,他率一个突击班与敌人作战,采用灵活机动的战术,缴械一宗,俘敌一个排,为大部队打开通道。待大部队赶到后,他立即带全排战士巧妙穿插,突破敌人-线,以猛烈的火力,打退敌人5次反扑。 战后被评为三级人民英雄。继而又参加了淮海战役、渡江战役。解放上海战役打响时升任连长, 他率部3次打伏击战,阻击敌军车。在纵深追敌时,插入敌后,奇袭溃逃的敌人,他所在连队共俘敌7000余名,缴获汽车20余辆。战后荣获华东野战军一级人民英雄称号。1950年11月,他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七十八师二三四团一营三连连长。在赴朝作战的一次战斗中,亲自指挥两个排的兵力从左翼穿插迂回袭击敌人,歼敌一个营,生俘敌兵百余人,并缴获大量武器弹药。为此,他所率连队被命名为“英雄连队”,他荣立三等功并升为副营长。翌年3月5日,第四次战役激战前夕,他带领连干部在前沿观察阵地,返回途中不幸触雷,牺牲于朝鲜京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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