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聚五 (1903—1946)原名李建奎。淄川县石门村(今属淄博市淄川区) 人。1929年参加国民党,不久脱离关系。“七七”事变后,变卖家产组织抗日武装,被范筑先委任为鲁西北抗日游击队十二支队参谋长。1938年底,任八路军东进抗日纵队鲁北支队参谋主任。1941年,任齐河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县武装大队大队长。1942年3月29日, 率部配合冀鲁边军区二分区十七团,击毙国民党山东保安第七旅旅长、 汉奸赵芙亭并歼灭其主力。1946年4月25日,在草庙王反击国民党反动军队时胸部中弹,壮烈牺牲。同年4月30日,中共渤海军区党委追认他为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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