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绍英,革命烈士,“监狱之花”的原型之一。
1919年出生于重庆市合川县(现合川市)滩子口乡一贫困农民家庭。她12岁就给地主当丫头,每天上山打柴、下地干活,还得侍候地主全家,终日劳累,朝不保夕,艰难地度过了童年。1938年,进入北碚澄江镇纺织机织布训练班,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9年2月,经中共地下党员马中建介绍,她加入了党组织。之后,她全身心投入党的工作,不久被党组织任命为北碚黄桷棉纺织生产合作社党支部组织委员。1941年,她经党组织派遣到沙坪坝重庆裕丰纱厂做工运工作。1942年与时任重庆市委书记的王璞结婚。其间,她帮助许多同志接上了组织关系,还不时冒着危险通知暴露的同志转移。
1947年10月,王璞出任川东临委书记兼上川东地委书记,根据上级指示,川东临委决定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以开展武装斗争。作为临委交通员的左绍英,具体负责联系上川东各县党组织的工作。不久,左绍英得知丈夫王璞在领导华蓥山地区武装起义中不幸牺牲的消息,她强忍巨大悲痛,把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寄养在四川省广安市的一位同志家里,继续为党的事业不停奔波于上川东各县。
1948年4月,怀孕即将临产的左绍英,由于叛徒的出卖被国民党特务逮捕,囚禁在渣滓洞监狱。面对敌特刑讯,她大义凛然,坚贞不屈。不久,她在监狱中产下一个漂亮的女婴,难友们亲切地称孩子为“监狱之花”。为了照顾“监狱之花”母女,难友们想尽办法。生于苦难中的“监狱之花”,在母亲和难友们的关爱呵护中天天长大。1949年11月27日,在黎明即将到来之际,敌人向革命志士举起了-的机枪。为了掩护难友们,左绍英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机枪的扫射,倒在了血泊中,母女俩同时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