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裳,1862年出生于广东新会,广东省珠海南水镇人,商人,“李锦记”招牌创始人。1922年12月在澳门逝世。
李锦裳幼丧父,与母蔡民靠农耕为生。孤儿寡母受尽村中豪强
欺凌,不得已从新会七堡迁至南水墟定居。初靠开设小食店谋生。母亲逝世后,李锦裳听从村人劝告,白天向蚝民收蚝,晚上熬制蚝油出售。南水历来以产蚝出名。蚝油是调味佳品。是南水有好几户人家靠熬制蚝油出售为生。李锦裳的蚝油煎熬火候得当,浓度适中,加之他为人热情豪爽,人缘极好,故前来购买者除附近百姓外,江门、石岐、广州、澳门亦不少客商光顾。
1888年,李锦裳请人在店铺上 书写“李锦记”招牌。自此,“李锦记”蚝油闻名遐迩,人们也渐渐叫李锦裳为“李锦记”。不料,1902年南水墟发生火灾,半条南水街连同李锦记蚝油庄化为灰烬。李锦裳只好携妻带子到澳门谋生,仍以经营“李锦记”蚝油为业,兼营小杂货。
1922年12月,李锦裳在澳门逝世,终年60岁。其子李兆南、李兆登继承父业,不断开辟货源,改进制作技术,发展“李锦记蚝油”的经营。
主要成就
创立了“李锦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