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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瑄 [公元1406年-1483年]

321次  2020-08-24  分类 : 山西  明朝 评论(0)
周瑄,字廷玉,明初太原阳曲人,生卒年均不详,依史料所推,约生于永乐四年(1406)左右,卒于成化十九年(1483)前后。据《明史》“屡疏乞休,久之,乃得请,家无田园,卜居南京”所载,似可析出,其祖上非富庶之辈,其家非农桑之家,乃久居阳曲县城之平民。
周瑄属大器晚成一流。大约在30岁时,乡试得中,为宣德乙卯科(宣德十年、1435)举人。获得功名后旋入国子监,在明朝最高学府就职。四五年后,约天顺六年(1441)前后,迁为刑部主事。在刑部,周瑄深思善析、多谋善断之长得到发挥,以“善治狱”而饮誉,终于在正统十三年(1448)擢升为刑部员外郎。
正统十四年(1449),是明王朝历史上颇值记忆的一年。是年七月,蒙古瓦刺部大举南侵,不知天高地厚的英宗朱祁镇,在把持朝政之宦官王振的愚弄挟持下,率军亲征。许多应随皇帝出征的扈从郎官,深知此征败多胜少,遂托病告假,避之不及。而周瑄却主动请缨追随出征。果然,英宗御驾亲征之军在土木堡一败涂地,所谓 “六师覆没”,连英宗也作了瓦刺人的俘虏。此役,便是惊震明廷朝野的“土木之变”。随军出征,是为皇帝扈从的周瑄,在“英宗被俘、文武扈从者多死,王振也为乱兵所杀”(见 《中国历代帝王志》)之情况下,身负创伤,侥幸逃得性命,因祸得福,擢升署郎中。任上,有校尉受贿,胆大妄为,竟将囚盗释放,充以仇人为盗囚禁。周瑄在理案中,明察秋毫,使冤者得雪,擒拿为非作歹之校尉,追责其罪。未几,“外郡送囚,一日至八百人。时日暑天炎,瑄虑其触热”(见《明史》),加紧审理,昼夜不怠,仅用三天时间,全部审理完毕。一时传为刑部佳话。
景泰元年(1450),刑部尚书王直,见周瑄躬尽职守,善处积案,雷厉风行,向朝廷举荐。周瑄遂被破格晋升为刑部右侍郎。在右侍郎任上的六七年间,周瑄理案缜密,办案迅捷,属吏仰慕,无敢弄虚作假之欺,吏风为之大治。逮景泰八年(1457)春夏,顺天(今北京)、河间(今河北河间)两府大旱、民饥,周瑄奉诏赈救灾区。是年九月,英宗复辟,重临帝位,以周瑄是当年随征之臣,诏还朝廷,另有重任,周瑄则不听诏,以赈灾为己任,“遍历所部,大举荒政,先后赈饥民二十六万五千,给牛种各万余”(见《明史》、《太原府志》),直至灾情缓解,民有余力,才回朝“奏行利民八事”(见《同上》)。重登帝位的英宗,未斥周瑄不听诏命之妄,反转任周瑄为刑部左侍郎,略有提升。
当是之时,刑部门达、逮杲之流,屡兴大狱,冤案、错案时有发生。周瑄慎理冤错,细拆委曲,拨谜开谕,多所纠正。对原办案的诸位郎中(明代之郎官),循诱教诲,要求他们不要回避自己的失误所带来的麻烦,迅速扭转了冤案滥行。由于周瑄多年任职刑部,悉熟部署、部属实情,整个刑部所属,没有敢欺瞒他的。成化元年(1466),英宗驾崩,宪宗继位,即擢升周瑄为右都御史。是年,周瑄已在刑部任职近25个春秋,仅侍郎一职,便干了16年之久。
都御史为都祭院官职,专用纠察、监察工作。走马上任的周瑄,迁右都御史后,督理南京粮储,诏赴任南直隶(今江苏南京)。时南京诸粮道官员,以为天高皇帝远,作奸犯科者甚多。周瑄执法颇严,精于治吏,到得任上铁面无私,迅速探破赃官污吏、龌龊之行,擒惩犯官数辈,多年之贪风贿气,宿弊为清。恰凤阳、淮(南)、徐(州)数州,旱、涝交加,生民大饥,周瑄禀奏朝廷,直言实情,获廪四十万以赈灾,安抚一方,吏民称颂。犯官黄岩,听信谄言,大兴冤狱,一案连坐者竟愈三千众。周瑄复理其案,洞察伪情,皆揭其诬,独惩首犯一人治罪,余皆教戒赦之。严宽之裁,惩教之度,大服民心。任右都御史10年后,再升为南京刑部尚书,职9年,狱无滞囚,风清气正。后因年迈体弱,屡上 书乞休,卒后赠太子少保,谥庄懿。史称其性恬静,淡荣利,勤职守,诚为一代良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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