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思,1910年8月出生,河南省新县戴嘴乡合龙村人。1929年5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时期
出生于农民家庭。1928年,红军开辟了柴山保革命根据地,他离开家乡参加了革命,加入赤卫队。1929年5月参加红军,被编入红三十一军三大队一连当战士。1930年8月入党。红四方面军成立后,先后在红四军十师三十团一连任班长、宣传队长、支部书记。1932年2月,调任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干事。参加了鄂豫皖苏区历次重大战役和反围剿斗争。1932年9月,红四方面军反“围剿”失利转移川陕,黄锦思因伤留在根据地,11月编入红二十五军二二七团七连任排长。1933年初夏,红二十五军发起七里坪战役,黄锦思身负重伤。1934年10月伤愈归队,被分到灵山便衣队任指导员。坚持了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
坚持在大别山游击战争的红二十八军及游击队被改编为新四军第四支队,黄锦思任四支队供给部出纳员,并随部开赴皖中抗日前线。1941年3月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八分校学习。1943年8月,被分配到新四军军特务二连任指导员。同年底,调往淮南路东军分区,在整风运动中任三队支部书记。翌年调任淮南路东独立旅四团一营教导员。
解放战争开始后
黄锦思任华东野战军四纵队十一师三十团政治处副主任,参加了七战七捷、枣庄、莱芜战役。入华东党校学习,后分配到山东渤海纵队一团任副政委,参加了淮海战役,后调任三十三军九十七师二八九团政委。他率部参加了渡江战役,上海战役。上海解放后,任上海警备区后勤部第一副政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3年,黄锦思进入南京军区速成中学学习。1954年入南京文化总校学习。后调安徽文化总校任政委,不久调任南京军区兵役局副政委,后历任安徽六安军分区第一副政委、316厂党委书记、芜湖军分区副政委。1965年7月因病离休。
荣誉与事迹
黄锦思离休后,将自己的战斗经历写成了回忆录。先后出版有:《红军战士忆当年》、《灵山便衣队》、《战斗在敌人心脏》、《战斗的火花》、《一个老红军的家史》等书籍。三十多年来,他为工人、干部、学生、解放军战士作报告1600多场,听众达60万人次。1985年8月,被评为全国优秀校外辅导员。1987年8月,获全军英雄模范光荣称号,被评为二等奖。次年元月,又获全国优秀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者光荣称号。
曾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2年5月定为副军级待遇。因病于2002年11月11日在合肥逝世,享年93岁。
合龙村合龙村位于新集镇东南部,东、北与周河乡接壤,南与田铺乡接壤,西与彭大湾村相邻,总面积18.94平方公里,辖22个村民组,44个自然村,563户,1901人,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200元。全村总耕地面积3380.4亩,以种植杂交水稻、“双低”油菜、脱毒红薯、地膜花生等传统经济作物为主。林地面积19053亩,以板栗、茶叶、杉木等经济用材林为主。养殖业以生猪……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