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远(1906~1998),男,河北玉田县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原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副主任,正部级离休干部。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特邀代表。
1919年投身“五四”运动,192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参加由毛泽东同志主持的广州地区党的活动分子会议,后任中共北方区委农民运动特派员和中共玉田县委书记。
1927年10月,他任总指挥,组织领导了玉田及附近四县的农民武装暴-动,创建了京东人民革命军,开展土地革命,在北洋军阀统治的北方树起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面武装斗争的红旗。
1928年后,张明远历任中共顺直省委常委、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共天津一区区委书记,陕甘宁边区抗敌后援会宣传部长,中共北岳区、冀热察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冀热辽区党委代理书记等职。
解放战争期间,历任中共冀热辽分局常委、冀东区党委常委、行署主任,冀东区战勤司令部司令员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张明远历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组织部副部长、东北局副书记、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调到中国科学院,任办公厅副主任。
1979年任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1988年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咨询组成员。
张明远是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党的第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特邀代表。
原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副主任,正部级离休干部张明远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8年12月2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