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道友(1914—1961),1914年生于河南信阳新县郭家河土门村。1927年参加湖北省黄安县赤卫队大队任勤务员、通讯员。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第10师第28团第3营任班长、副排长。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后任红25军第73师223团排长、副连长、副营长。参加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一、二、三、四次反“围剿”斗争,西征转战,川陕革命根据地反三路围攻、反六路围攻和红四方面军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1大队大队长、223团团长,新四军南进支队先遣梯队副支队长、新四军南进支队第2团营长,新四军第3师第9旅第26团3营营长,新四军第4师第9旅第25团副团长,新四军淮北军区独立团团长。参加了反“扫荡”、反顽斗争。抗战末期任新四军淮北军区第3军分区独立一团团长。抗战胜利后,新四军淮北军区第3军分区于1945年9月改编为新四军第4师第12旅,分区独立一团改为新四军第4师第12旅第34团,叶道友任第34团团长。解放战争爆发后,第34团编入华中军区第9纵队为第77团,叶道友任第77团团长。后任淮北军区独立旅副旅长、第三野战军第34军第101师师长。参加了淮海、渡江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区海军第4舰队副司令员,江阴要塞司令员,海军淞沪基地副司令员,海军淞沪水警区司令员,海军舟山基地副司令员。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1955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因病于1961年12月21日在上海逝世,终年4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