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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宣 [公元596年-667年,唐代高僧]

299次  2020-08-24  分类 : 江苏 镇江 唐朝 评论(0)
道宣(596~667) 唐代僧人。律宗创始人,佛教史学家。俗姓钱。原籍丹徒(今属江苏),一说长城(治所在今浙江长兴)。15岁入长安日严寺依智頵律师受业,16岁落发。20岁在大禅定寺从智首律师受具足戒,并随之学律10年,听其讲《四分律》40遍,奠定其律学基础。武德七年(624)从智頵入居崇义寺,同年往终南山居仿掌谷习定,同时整理他十余年学律心得。武德九年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3卷(今作12卷),阐发他律学开宗的见解。贞观元年(627)撰《四分律拾昆尽可尼义钞》3卷(今作6卷)。贞观四年外出参学,广求诸律导传,曾到魏郡访法砺律师,请决疑滞。贞观九年撰《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1卷,疏2卷。后又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1卷,疏3卷。十六年仍入终南山居丰德寺,与孙思邈为林下之交。十九年撰成《经丘尼钞》3卷(今作6卷)。曾为长巡西明寺上座,参加玄奘译场,负责润文。乾封二年(667)二月,在终南山麓清宫精舍创立戒坛,依他所制仪规为诸州大德20余人授具足戒。他平生精持戒律,盛名远播西域。唐、宋二代,分别追加溢号澄照律师和法慧大师。他的学说在当时风磨整个佛教界,以后所有律家,几乎都以他的著作为标准。为他的《行事钞》作解记之作,在唐宋两代多至60余家。其学识受当时唯识学影响,主张以受戒时熏成的善种子为戒体,称为圆教戒体说,又以五种理由证明《四分律》能通于大乘。他的心识体说,将佛说的一切教法判为3种:①小乘。观事生灭是性空教;②小菩萨行。观事是空,是相空教;③大菩萨行。观事是心意言分别,是唯识圆教。他所阐述的宗旨是第三种。他还将佛一切教授判为化行二教,属于教理方面的大小乘经论称为化教,属于行持方在的戒律典籍称为行教。由于他主张四分圆融三学,并以大乘三聚净戒为律学的归宿,适应大乘佛教兴盛的机运,故南山一宗得以盛行流传。中国僧尼至今仍以道宣律学为行持楷则。 著作甚多,据《宗高僧传》卷十四载共有220余卷。其中除上述律学著作外,尚有《续高僧传》30卷、《释迦方志》2卷、《集古今佛道论衡》4卷、《大唐内典录》10卷、《广弘明集》30卷、《集神州三宝感通录》(一名《东夏三宝感通记》)3卷、《释迦氏谱》(一名《释迦略谱》)1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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