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安(1915~)今六安市狮子岗乡人。民国18 年(1929 年)参加六霍农民起义,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并加入中国共青团。民国21 年转为中共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二十八军手枪团中队长,坚持了鄂豫皖边区三年艰苦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新四军四支队手枪团团长,教导大队大队长,第五支队特务营营长,第二师淮南路东联防军第三独立团团长兼政治委员,第二师五旅十四团团长,淮南路东联防军东南支队司令员。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东北人民自治军松江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四师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第二纵队四师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第三十九军一一五师政治委员。
建国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二航空学校政委,空军混成第四旅政委,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中南军区空军政治部主任,广州军区空军副政委,福州军区空军政委,北京航空学院-兼院长,中国民航总局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顾问,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1955 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并获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一级国旗勋章。
李世安同志,因病于1996年1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