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平(1918—2003)江西省瑞金县九堡镇谢村人。一九三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师四团三营青年干事,六团政治处干事,红一军团政治部青年训练队排长,军团政治部宣传员,陕北红军一师政治部副科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六团政治处干事,师组织科干事、科长,苏鲁豫支队组织科长,教导一旅团政治处主任,新四军三师七旅十九团政治委员,旅政治部副主任、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十六师副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四十三军一二七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军政治部主任,空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东北军区空军副政治委员,广州军区空军政治委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