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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恩 [公元1765年-1841年]

331次  2020-08-24  分类 : 江西 抚州市 清朝 评论(0)
谢廷恩(1765—1841),字德清,人称“西老爷”,本县段家谢村人(今属河上镇)。幼时家贫,常拾柴或替人赶牛车灌田,赚些钱贴补家用。长成后,从事经商,往来于福建、广东等地经营苎麻生意,不到二十年,家资积累钜万,成为本县的巨富。谢氏家道丰裕后,并不置田产以图享乐,而常广散家财,周济乡里及为地方兴办公益事业,颇得社会的赞誉。并受到清政府议叙巡检加3级的奖励。今选记其为世人传颂的二三事,以飨读者。
创办义仓
旧时,本县乡间虽设有义仓积谷,然而规模很小,一遇灾年,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谢氏遂决意捐资,在县城创办义仓。择定桥北孔子庙后面的空地为仓址(今桥北粮站处),于嘉庆二十年(1815年)八月动工兴建,至嘉庆二十四年告成。共建仓廒42间,大房7间,砻房、厨房各1所,围绕砌结砖墙,在门首上方嵌石镌“合邑义仓”的牌额,以示此仓为全城公众所有。并出钱籴谷1万石存仓、又输钱400千文,存钱庄生息,还在花街口以600千文购店房1所出租,年收租金58千文。以这些收入,作为每年修仓和仓工工资的费用。事成后,谢氏向政府提出申请说:“我年将60,子皆幼稚,离城十余里,管理不便。且恐日后子孙恃在祖上捐资,致有侵占挪用之弊病,伏乞确立章程,选择公正的人士经理,仍由官稽核。这样,就不致日久弊生,荒歉之年即可有谷备荒”。知县原步颜采纳了他的意见,亲自撰写义仓管理章程,用大青石镌刻立于院内(此碑保存至解放后方失),以示遵守。并选地方公正人士充任管首,经理赈米、复籴稻谷事宜。惜乎至民国后期,万石积谷被政府挪用一空,仓库改储公粮。至1960年,已由县粮食局拆去改建新型仓库。
为育婴堂捐资
嘉庆二十年,谢氏向县城育婴捐银2000两,置田产生息,作为育婴堂的费用。
新建黄洲桥
县城黄洲桥,创建于宋淳八年(1248年),后屡经兴废。至道光元年(1821年)四月初五日,桥上的油店起火,全桥的木板尽毁。政府以桥产存息千余贯,并挪用谢氏捐给育婴堂银中的200两,就石墩搭浮桥。道光十一年五月六日发大水,桥板漂没无遗,6墩尽塌。又再作浮桥,自北达南,联结36小艇,上辅平达板,供人过往,舟楫往来,则定时启板,时断交通,如是达数年之久,行人甚感不便。谢氏察见及此,即向政府申-独自捐资,新建黄洲桥。当时有人说:“建桥非十万金不可,是很不容易办到的事。”谢氏则说:“只要对世人有利,就是耗尽了我的家财,也在所不惜”,经获准后,即于道光十六年七月初七日组织开工,拦水奠基,深挖至河底见石,将墩脚坐于石骨之上。桥墩桥面全用大块石构筑,凿榫交接,铆钉钩结,极为牢固。全桥长156.7米,宽6.27米,砌8墩,卷9雍。桥上建有观音阁和韦驮龛及店房6所、桥两端辅石阶而上,南端17极,北端15极。两阶之上砌高墙为屏门,上嵌“黄洲桥”匾额,气势雄伟。历四年之久,至道光十九年冬始全部完成,共费银6万余两。桥成时,知县王楷欲授名“谢公桥”,谢氏坚持不受,遂仍名黄洲桥。后数年,洪水冲动桥南端分水雁翅,谢氏仍出资修葺。此桥至今已历150多年,仍完好无损,可通行载重汽车。
历来的豪富者,多是贪婪之辈,而谢氏能倾己之家财为地方兴办大型公益事业,实为历史不见的好义之士,故后人称赞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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