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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衡 [公元1512年-1584年]

351次  2020-08-24  分类 : 江西 吉安市 明朝 评论(0)
朱衡(1512—1584)明江西万安人,明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历任龙溪、婺源县令,刑部主事,福建提学副使,山东布政使,右副都御使,刑部尚书和工部尚书等职。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秋,黄河洪水泛滥,微山湖水位猛涨,江苏沛县飞云桥河堤决口,洪水注入昭阳湖,数百里河道淤塞,南北漕运断绝,粮食难以转运,沿途百姓苦不堪言。时任南京刑部尚书的朱衡,改任工部尚书兼副都御史,专门负责治理河槽工程。朱衡上任后,亲临抗洪一线,动员民众抗洪救灾。在抗洪一线,他深入险段了解实情,见大部分河道淤塞已成陆地,毅然决定从南阳至境山开辟一条新河道。这项工程长达200里,工程量很大,需要大批人力、物资和经费,当场就遭到一些人的极力反对,扬言:“开辟新河道,难以建成。”朱衡反驳他们说:“过去的南北大运河不是人们所为么?难道是天生的?我们的工程建成后,遇洪能防洪,遇旱能引灌,还可恢复漕运,难道不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吗?”朱衡的一番话,民众一致称好,积极响应朱衡的号召,参与治水工程建设。经过民工日夜奋战,工程进展顺利,主体工程即将完工。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秋,谁知江苏、山东、河南又发大水,黄河洪水再次暴涨,黄河马家桥一带圩堤又多次决口,洪水直冲工地,部分疏通的旧河道又被淤塞,新开的河道又被冲损。有些官员断言工程难以建成,之后,朱衡还受到一些监管官员的讽刺打击,并向朝廷告发,要求停工,罢免朱衡官职。在灾情面前,朱衡一方面鼓励开导大家不要丧失信心,并与在坊民众鼓励说:“只要有大禹治水的决心,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也没有疏不通的河道……”一方面到工地巡查,找出圩堤决口原因,提出了“多建船闸、多开支河、多开渠道、多处分洪”的要求,强调注重施工质量。不久,朱衡对一些玩忽职守、不重视工程质量、不关心民工生活的基层官员一律撤换,任命了一批年富力强、敢于吃苦肯干、有责任心的监管人员,迅速掀起了水利施工新热潮。隆庆元年(1567)穆宗皇帝登位后,对朱衡治水不仅非常赞赏,而且还为治水增拨了经费,民工施工大干快上的热情空前高涨。经过两年日夜奋战,终于将数千里的旧河疏浚,南阳至境山97公里新河道修通,治水工程大功告成。各种流言蜚语也不攻自破。面对现实,朱衡并不以此为满足,他认为:“治水,没有一支管理队伍不行,没有经费也不行。”于是,他对监管人员进行考察,撤换了一批监管人员,裁汰了5名闸官,精减夫役6000人,用节省下来的经费用于长期维修河道,堤堰和船闸费用,减少了国库开支,减轻了百姓负担。朱衡不畏权势和艰险、致力治水的精神和体恤民众、忧国忧民、艰苦奋斗的作风深受人们赞誉。
有《道南源委录》、《朱镇山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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