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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平仲 [公元1044年-1099年,峡江三孔]

333次  2020-08-24  分类 : 江西 吉安市 宋代 评论(0)
孔平仲,生于庆历四年(1044),字毅父,今峡江县罗田镇西江村人, 其兄孔文仲、孔武仲。治平二年(1065)进士,初授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主簿。熙宁三年(1070)后,历任密州(今河南密县)教授、秘书省校书郎、衢州军事推官、秘书省著作郎和虔州(今赣州)骑都尉。元祐二年(1087)户部侍郎吕公著举荐升太常博士,后历任太仆丞校理、-提点京西南路刑狱。元祐六年四月充任秘书阁校理、朝奉大夫。绍圣元年(1086),言官参劾他元祐时附和旧党当权者,因而被削官,出知衡州(今湖南衡阳)。又有人-他不推行常仓法,而被徙官韶州(今广东韶关)。又因他-辩解,再贬为惠州(今广东惠阳)别驾,安置编管于英州(今广东英德)。徽宗即位,元符三年(1100)七月起用,授朝奉大夫。崇宁元年(1102)十一月任户部郎中,后改任佥部郎中,提举永兴路(今陕西长安)刑狱、帅鹿延(今陕西鹿县)、环庆(今延安)等路。大观元年(1107)党论再起被罢官,后主管兖州景灵宫(今山东曲阜县旧县村北),政和元年(1111)病卒,终年六十八岁。《清江三孔集》四十卷中,平仲占21卷。
平仲字义甫。登进士第,又应制科。用吕公着荐,为秘书丞、集贤校理。文仲卒,归葬南康。诏以平仲为江东转运判官护葬事,提点-铸钱、京西刑狱。绍圣中,言者诋其元佑时附会当路,讥毁先烈,削校理,知衡州。提举董必劾其不推行常平法,陷失官米之直六十万,置狱潭州。平仲疏言:“米贮仓五年半,陈不堪食,若非乘民阙食,随宜泄之,将成弃物矣。倘以为非,臣不敢逃罪。”乃徙韶州。又坐前-之故,责惠州别驾,安置英州。徽宗立,复朝散大夫,召为户部、金部郎中,出提举永兴路刑狱,帅鄜延、环庆。党论再起,罢,主管衮州景灵官,卒。平仲长史学,工文词,着《续世说》、《绎解稗》、《诗戏》诸书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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