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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烨 [公元1571年-1637年,明朝兵部尚书]

647次  2020-08-24  分类 : 福建 三明市 明朝 评论(0)
李春烨(1571-1637)明末天启年间兵部尚书:泰宁城郊际溪村人(一说泰宁城西放坑尾村人)字侯质,号二白。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16岁的李春烨中秀才,36岁时考中举人,明万历四十四年中进士。
人物生平
春烨登第后,被选任行人司行人,专受皇帝差遣。曾奉诏存问楚王、岷王,再奉节祭葬益藩。任行人四载,不辞辛苦,不负使命,在京官的统一考选中,考绩列为第一,被任为工部给事中。明天启二年(1622年),转任户部给事中。明天启三年调任刑部给事中,所到之处皆有建树。同年,升任吏部给事中,正值杨连、左光斗、万火景忠谏熹宗,要求严惩魏忠贤而遭破孩。李春烨挺身而出,为杨、左、万3人仗义执言上谏,应宽万火景而治魏的不忠之罪,因而受贬斥外任湖广参政。明天启五年,李春烨应召回京,晋升为太仆寺少卿。次年又提升李为兵部右侍郎、左侍郎。李从担任工部给事中起,就曾上奏要充实府库,精训兵员、淘汰老弱,加紧京城防卫,以使京营防卫无虞。明天启帝一一采纳,并令李付诸实施,收效不浅。下半年升李为兵部尚书,并协理京营戎政。明天启七年七八月间,李春烨晋爵为少保兼太子太师,准其回家奉母。明天启帝特嘱大学士张瑞图代皇上 书“孝恬”二字赠与春烨。明天启七年八月,熹宗去世,崇祯即位即开始处理阉党群凶。明崇祯三年(1630年),李春烨被认为是阉党同伙,但被列为第五等宽大处理行列,即论徙但恩准交款而不必去流徙处。明崇祯十年,李春烨去逝,享年66岁。
于明朝万历(1616)年间中进士,时年46岁,可谓大器晚成。 追根溯源,李春烨可与著名的宋朝宰相李纲攀亲戚。李氏家族的0是李天乙,接下来是独子李赓,李赓生有三子:李夔(居邵武)、李龙(徙居泰宁城郊际溪村)、李虎(徙居建宁)。而李夔的大儿子就是宋宰相李纲。居泰宁的李龙就是李春烨家族这一脉相承的老0,传到李春烨这一代已经是第18代了。李春烨的父亲李纯行是个商人,县志说他是个“善人”,时常救济一些有困难的人。后来他父亲浪迹江湖,不知所终。李春烨从小便和母亲相依为命,生活艰苦。他的人生之路,与“6”结缘,以10年为一台阶:16岁中秀才,36岁中举人,46岁中进士,56岁隐退,66岁病逝。从他中进士到辞官隐退,生前有“大起大落十年间”之说,后人用“大器晚成,青云直上,急流勇退”来概括他的一生。然而李春烨留给我们的却是他死后的“大忠大奸难评说”。李春烨先后娶了3房太太,生了5个儿子,4个女儿。其中被县志列为“节妇烈女”的李凤姑就是李春烨第二位夫人卓氏生的第二个女儿。李春烨所处的年代是中国明朝后期政治最腐朽、最黑暗的“宦官专权”时代。有首民谣生动、形象地概括当时的背景:来时萧索去时丰,金银财宝一扫空;唯有江山移不动,临行描入图画中。大太监魏忠贤排除异己,大肆-东林党人。而李春烨却飞黄腾达,加官进爵,官至“兵部尚书兼太子太师”。后人难免会对李春烨是否与大太监魏忠贤有染产生怀疑,甚至产生对李春烨一生评价的偏颇。但事实归事实,李春烨留给泰宁人民的只是一幢气势恢宏的尚书府第及一座占地面积达1040平方米的尚书古墓。除了民间有关他的许多传说外,其余的似乎少了点什么?总而言之,李春烨的一生,在《明史》、《泰宁县志》中有关他的记载很少,三言两语一笔带过。难道他留给我们的仅仅是除了出生年卒外,就是一连串的官职吗?那么他的是非功过在哪呢?《明史》、《泰宁县志》都没记载。可以断定:李春烨的一生对中国历史没有产生什么重大影响。我本人认为,只是一个庸官罢了。当然,在大太监魏忠贤倒台之后,他也受到牵连,被定为《钦定逆案》八等罪中的“七等罪”。罪名是:“结交近侍又次等”。该等罪共129人,判入狱三年。据说当年李春烨并未入狱,而是花了不少银两赎回来的。
纵观李春烨一生,忠奸孰属、功过是非很难评说。由于他生活的年代距我们已有360余年的历史,年代久远,资料散失殆尽,只能借助一些史料及尚书墓的墓志铭来讨论,对李春烨的研究还很肤浅,仅供参考而已。
附:钦定逆案
明朝天启年间,大太监魏忠贤把持朝政,屡兴大狱,杀害东林党人。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工部主事陆澄源、吏部主事钱元悫等上疏弹劾魏忠贤。魏忠贤佯称愿辞去总督东厂职务,朱由检不许,仅令“奉圣夫人”客氏出外宅居住。其后嘉兴贡生钱嘉徵弹劾魏忠贤十大罪:“一并帝、二蔑后、三弄兵、四无二祖列宗、五克削藩封、六无圣、七滥爵、八掩边功、九股民、十通关节。”明思宗朱由检令魏忠贤听内监宣读其罪状后,将他发配凤阳看守皇陵,随即又下令将他逮回京师。魏忠贤正行至阜城,闻旨当夜自缢而死。朱由检得报后,“诏磔其尸,悬首河间”,并立命客氏赴浣衣局掠死。(掠死,是指用棍棒活活打烂、打死)。
崇祯二年(1629),谕命内阁并吏、刑二部、都察院上 书逆名单,思宗亲督此事,拟就惩治魏忠贤党羽的《钦定逆案》,刊布全国。《钦定逆案》对阉党以八等定罪:一首逆;二、首逆同谋;三、结交近侍;四、结交近侍次等;五、逆孽军犯;六、谄附拥戴;七、结交近侍又次等;八、结交近侍减等。
钦定逆案后,魏忠贤党羽屡谋翻案,崇祯六年,温体仁出任内阁首辅,与王永光、薛国观等屡次举荐被罢免的阉党官员,以推翻逆案,虽未能果,但思宗皇帝彻底清除阉党余孽的态度已有所动摇。明亡前夕,竟接受太监曹化淳的建议,派人秘密收葬魏忠贤的遗骸。至南明弘光朝时,阉党阮大铖等因迎立福王之功受到重用,终于翻了此案。于是,太仆少钦杨维垣、徐景濂,给事中虞廷陛、郭如暗,御史周昌晋、陈以端、徐复阳,编修吴孔嘉,参政虞大复等相继复出,直到南明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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