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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遇 [公元1142年-1211年]

235次  2020-08-24  分类 : 福建  宋代 评论(0)
王遇(1142~1211),字子合,一字子正,宋龙溪县人。世居郡东之东湖,学者称他为“东湖先生”。其父王羽议,宋绍兴十二年(1142年)进士,官朝请郎,衢州通判,有文名。
王遇20岁为太学上舍生,博士吕祖谦很器重他,任以学职。乾道八年(1172年),王遇登进士甲科,授监江府教授,遭父丧守制,服除,调处州教授;又遭母丧守制,服除,改蕲州教授。闲居时不远千里受学于吕祖谦,张栻和朱熹之门。他治学注重精思力行,不喜浮华词藻。在蕲州执教时,常与诸生宣讲《论》、《盂》、《经》、《史》,直至深夜。权臣韩侂胄想提拔他,叫他登门请见。王遇置之不理。后调整怀安县丞,嗣升长乐知县。王遇在任内撙节浮费,积钱数千缗,用以修大塘水利,灌田千余亩。时朝侂胄党陈自强、林采权势极大,纵子弟亲戚关通贿赂,仕进干请,都要走后门,议价办理。王遇却不为所屈。随后升赣州通判。
嘉定初,调任太学博士,旋调诸王宫教授、再迁毗陵太守。适值毗陵大旱,王遇尽开仓储赈济,所有公家馈送及犒赏一切停止,积钱数万缗,用来籴米赈饥,又捐俸助赈。一面兴修水利,将被官宦世家侵占的太湖垸地,重新开浚通流,以免水患。以后提举浙东常平,关心赈济,如在毗陵所为。时朝议计灶买盐,王遇竭力反对,他认为今日计灶买盐,将来就变成计口买盐,或有亏盐,必加刑责。有时非但浮盐难买,连分额盐都会没有。议遂止。
王遇被提为宗正寺丞,再迁右曹郎中。嘉定四年(1211年)逝世。所著《论孟讲义》、《两汉博议》、《文集》都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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