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金水(1906—1992),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人。
1929年5月任龙岩县乡苏维埃政府主席,1929年7月参加红军,192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时期,任闽西赤卫总团部副官,红19军170团政委,福建军区分区政治部主任,独立8团副政委。
抗日战争时期,任龙岩县委书记,闽西南抗日义勇军政治部主任,闽粤赣省委组织部部长,闽西南特委书记。
解放战争时期,任闽粤赣工委书记,闽粤赣边区党委书记兼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区纵队政委。在此期间,曾任过:闽粤边区临委(1945.1——1946.11)闽粤边工委(1946.11——1947.5)闽粤赣边工委(1947.5——1948.8)闽粤赣边党委(1948.8——1949.9)在红军主力长征和新四军二支队北上后,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长期坚持闽粤赣边区的对敌斗争,创建了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区纵队,保持闽西苏区红旗不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福建省委农村工委书记。
1955年1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监委书记。
1956年3月任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1956年7月任省委-书记,副省长。1959年庐山会议后错定为“江(一真)魏(金水) 集团”主要成员。
1962年平反,6月任福建省委-书记,副省长。
1962年12月任福建省委-书记,省长。
1975年6月任福建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委。
是福建省第二届、第四届政协副主席;第三届、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12届中顾委委员。
1992年8月11日在福州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