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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友兰 [公元1901年-1991年]

271次  2020-08-24  分类 : 福建 福州市  评论(0)
蔡友兰(1901~1991年)
蔡友兰,字信春,号腾芳,莆田江口人,生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友兰17岁随父到福州经商,19岁父亲去世,友兰收回其父与人合营的“福晋春”商号,改名“蔡大生”,店设台江下杭街,独立经营土特产品,把福建的桂圆干、笋干、香茹、海产品等销往湖南,又将湖南的-、麻、鞭炮等运回福建销售。民国11年(1922年),友兰在莆田江口创办桂圆干厂,产品运往湖南,经3年推销,垄断湖南市场。民国15年,友兰在湖南发行纸币,由于“蔡大生”商号信誉卓著,共发行纸币30万元,使商号流动资金大增。
民国23年,友兰应福建省建设厅之请,集资创办福(福州)兴(兴化)泉(泉州)汽车运输公司,促进福兴泉之间的物资交流,后业务不断扩大,友兰个人拥有97辆汽车,占公司股份97%。民国28年,公司汽车被政府接收,友兰带4辆汽车到崇安,又开办崇安至江西河口的运输业务。
民国32年,福州等地鼠疫流行,友兰出资1.6万元,购得疫苗500瓶,无偿分给全市各医院,供患者注射。同年,友兰向商家募捐8000元,资助市医师公会开办“时疫医院”。
民国33年,日军第二次侵占福州,友兰迁到南平,日伪以福州调节处处长之职和3000两黄金利诱他,遭友兰拒绝,他不当汉奸,保持民族气节。
民国35年,友兰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商会理事,福建省商会理事长。民国36年,为缓解农肥紧缺,友兰设法以白糖、茶叶等土特产换取东北豆饼(肥料),再-供应农民。同年,福建省政府采纳友兰建议,设立“粮食平准社”,稳定福州粮价。民国38年,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币值骤跌,商家纷纷停业。友兰召集福州主要同业公会负责人开会,建议由市商会担保发放以银元为本位的辅币流通券,稳定币值,得到赞成。市商会即发放辅币约值80万银元,使福州商品贸易得以维持。同年,友兰筹资组建千人“福州地方防护团”,自任团长,维护社会治安。友兰还热心教育事业,曾筹资创办福州兴安小学、莆田锦江中学、中山中学,并兼任学校董事长。
福州解放后,友兰配合福州市军管会,以商会会长名义发公告,让全市工商界照常营业,又协助政府开展支前、劝募折实公债,推动工商界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等工作,他历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委员、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文史馆馆员、福州市政协委员、福州市工商联顾问等职,1991年5月逝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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