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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松 [公元1097年-1143年,朱熹之父]

345次  2020-08-24  分类 : 江西 上饶市 宋代 评论(0)
朱松(1097一1143)字乔年,号韦斋,朱熹之父,祖籍徐州府萧县人,宋绍圣四年生于徽州婺源(江西婺源),宋绍兴十三年卒于建州城南环溪,葬于崇安五夫里,享年四十六。宋重和元年戊戌登进士,宋宣和年间为福建政和县尉,侨寓建阳(今属福建)崇安,后徙考亭。历任著作郎、吏部郎等职,世称吏部郎府君,赠通议大夫,封粤国公,谥献靖祀入圣庙。后因极力反对权相秦桧议和,贬任江西饶州知州(治今鄱阳),未至任病逝。
朱松政和八年(1118),同上舍出身,后为秘书省正字,再迁校书郎、著作郎,又为度支员外郎兼史馆校勘,历司勋、吏部郎。北宋末登进士,南宋初任尤溪县尉。绍兴初,胡世将抚谕东南,发现朱松的才干,向朝廷推荐,于建炎四年(1130)四月,奉调晋江任石井镇首任的镇监。当时安海港海外交通已相当发达。元祐二年(1087),泉州派榷税吏在港口设立津卡,坐收舶税,称“石井津”。后因东西(新、旧)两市争夺舶利,相互斗杀,榷税吏无力制止,泉州当局申报朝廷,诏准在安海建立“石井镇”,并按镇的建制,由吏部派选九品迪功郎为镇监官。时值宋金对峙,秦桧在高宗赵构支持下,力主议和,向金称臣。朱松与同僚一起上章极力反对,因而触怒秦桧及高宗,自请赋闲,改主台州(今浙江临海)崇道观。后因极力反对权相秦桧和议,贬任江西饶州知州(今江西鄱阳),未至任病逝。 朱松早年受二程(程颢、程颐)学说的影响,为北宋末较为知名的理学家,与著名学者胡宪、刘勉之、刘子羽等相友善。调石井镇时,公余常集镇中优秀士子讲习“理义之学”。镇民黄护替他在官署傍建1座“鳌头精舍”,作为他讲学的场所。朱松是在泉州开讲理学第一人,安海因之有“闽学开宗”之誉。
其诗作大多写于主管台州崇道观时,反映其半官半隐生活,平和淡泊,清新流畅。其文切实明白,文风温婉。《四库全书》收录其《韦斋集》12卷,《全宋词》辑其《蝶恋花》词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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